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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建淽

康建淽目前秋季學期只有剩下幾個禮拜就結束,目前正準備到華府智庫協助觀察台灣新局勢。看到報上有關馬英九女兒在美國出生,是否拿美國籍的問題,引起我的興趣。東森的網友,熟悉我康建淽脾氣與能力的人都知道,只要,引起我興趣的事情,我一定深入發掘,打擊善於說謊根扭曲資料的人。

以身為知識份子為榮的康建淽,我絕不允許世間有胡說八道的人與現象存在。

根據聯合報報載,「馬英九長女美國生 當然美國籍」[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3609643.shtml] 。

馬英九說,「馬英九對此坦承不諱說,馬唯中是他和周美青在美國念書時出生的,當然領有美國籍。是否要求女兒放棄美國籍,馬英九說,「無關忠誠,為什麼要放棄?」」

但是,請問這真的嗎?你相信馬英九講的是真的嗎?

研究能力超強的康建淽,只有花幾分鐘,便找出真相。

但是,隨時以新聞自由,保障人民知的權力的媒體與記者,請問又對真相花多少時間去研究與發掘呢?

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14條 (14th Amendment) ,在美國或美國管轄地區出生的嬰兒,都可獲得美國公民權。美國國會所制定出的「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 Act 301 指出在美國土地出生的嬰兒,自然成為美國公民 [Natural-born citizens] 。

在美國出生的馬唯中,可以用出生紙 [birth certificate] 來證明自己是美國公民,申請美國護照,享受美國政府的保護與就學求職的福利。

但是,並不像馬英九說拿美國籍的馬唯中,「無關忠誠,為什麼要放棄?」。雖然,美國與台灣對公民的雙重國籍問題,沒有特別規範,但不代表並每一個在美國出生的嬰兒,取得的美國籍的人,就不用對美國效忠,就沒有國家認同與忠誠度的問題。

全世界哪一個國家與政府,可以允許受到他所保護的公民,可以不去效忠自己的政府的。

美國政府對其公民是否效忠美國,也是很重視的。東森讀者只要看看想成為美國公民的另一種方式是透過入籍 [Naturalization]的嚴格要求,便可以知道。

外國人在入籍美國時必須宣誓效忠美國,如以下N-400入籍表格宣誓書上所說的[http://www.uscis.gov/files/form/N-400.pdf] 節錄如下。

宣誓入籍美國時,「我願意放棄對其他國家的忠誠。」「我願意宣誓效忠美國。」,「我願意在法律要求下,替美國拿武器打仗。」,「我願意在法律要求下,替美國政府執行非戰鬥性任務。」 。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so help me God.]

這些都顯示出美國政府對其公民是否效忠美國,也是很重視的。

實務上來說,萬一台灣與美國開戰,請問馬唯中要替美國打戰殺台灣人呢?還是,要替台灣人殺美國人呢?馬唯中的美國公民身分,怎會如馬英九所說的「無關忠誠,為什麼要放棄?」

除非馬唯中心中並不是效忠美國,以身為美國公民的馬唯中來說,這已經涉及叛國了,不是嗎?

萬一如果馬唯中在向美國政府申請相關證件時,在有關效忠美國的問題,給予作假的說法,欺騙美國政府,以取得相關福利或證件,請問馬唯中有無涉及宣誓時作假 [perjury] 。

其實,馬英九夫婦在美國生馬唯中,馬唯中因此得到美國籍,對當時是留學生的馬英九夫婦來說無可厚非。留學生整天忙著看書,怎會有可能專程飛回台灣生育。就像,我養的一對孔雀魚,肚子一大就給我生一大堆小魚仔般。

但是,身為美國人父母的馬英九夫婦,卻可以因為馬唯中美國公民身分,獲得快速移民美國的好處。

這才是馬唯中美國公民身分,可能影響到馬英九對台灣選民的誠信觀感與國家忠誠度質疑的最大問題。

這才是只有馬唯中可以藉著放棄自己美國公民身分,斷絕馬英九夫婦移民美國優勢,才可以與其他台灣人在同一條船,面對台灣一切的變局的誠信。

根據目前美國移民規定 [http://www.lianglaw.com/visa_bulletin.htm]
21歲以上成年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美國公民的立即親屬(immediate relatives) ,移民美國是不受親屬移民的配額限制的。換言之,馬英九夫婦可以隨時到美國,透過立即親屬沒有排期限制的身分,透過馬唯中美國公民身分立刻可以在美國向移民局申請綠卡調整身份 (Adjustment of Status) ,合法居住在美國。

不管中國是否軍事入侵台灣,或是,台灣是否變天給中國管。對可以隨時移民美國的馬英九夫婦,都沒有影響。

我目前不知道馬英九夫婦兩人,是否有沒有申請美國永久居民 [綠卡] ,不過這可以從她們所持中華民國護照上,是否有外國人入境美國所需的美國簽證可以得知。記者小心點,問一下航空公司的地勤,就可以挖到這個新聞。

如果,馬英九的夫人有因為馬唯中美國公民身分,已經申請到美國居留權 [綠卡] 。這樣,未來馬英九也可以用親屬移民,2A類是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的身分,根據馬英九的優先排期 (Priority Date) 移民美國。

如果萬一馬英九的夫人,目前已經透過馬唯中,申請成為是美國公民,則馬英九也可以用夫人是美國公民的身分,透過立即親屬 (immediate Relatives) 沒有排期限制的身分,以美國公民的配偶的身分,立刻可以在美國當地向移民局申請綠卡調整身份。

不管如何,相較於陳致中夫婦,縱使在美國生陳水扁的孫子,在移民美國的利益上,陳水扁夫婦所得到的可以移民美國利益,也要等孫子21歲以後,才也些許的影響。但這也要等到陳致忠夫婦成為美國公民後,陳水扁夫婦才可以用美國公民父母身分,移民美國。請問20幾年後,陳水扁夫婦幾歲了。

國內統派媒體,瘋狗般的咬陳致忠夫婦的美國生產可能性。但是卻不去看,目前已經可以因馬唯中的美國公民的身分,獲取隨時可以移民美國,馬英九夫婦兩人的問題。

況且,這個馬英九,還是所謂2008年的台灣總統大位可能候選人之一。況且,這個馬英九,還是不給台灣買武器,自衛保護台灣人身家安全的國民黨主席。況且,這個馬英九,還是倡導終極統一的台灣政治人物之一。

台灣國內統派媒體的弱智與報導不公平,可想而知。

況且,台灣這個國家的特殊情況,台灣國國內的選民可以許可要競爭大位與保護台灣的總統候選人,未來可能與隨時可以腳踏兩條船,隨時到國外當寓公的嗎?這豈是一句裝可愛的話「無關忠誠,為什麼要放棄?」,就可以打發的?

想一想,隨著媒體與政治人物起舞的,自己笨不笨,可不可悲?

2006/11/23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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